贷款

南京贷款买房小贴士

  可贷额度和年限的计算

  (一)贷款额度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以下条件计算后取最小值: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借款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非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60%。

  购买复建房屋的借款人在将拆迁补偿款全额转化为贷款首付款的前提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非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60%。

  2、一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两倍。

  3、借款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分别按照可贷公式进行计算,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额/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实际可贷年限。

  4、借款人配偶方为军官的,在出具军官证后,其贷款额度可视为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在同时满足其他可贷额度条件的情况下,取最小值作为其最终可贷额度。

  (二)贷款年限计算

  1、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2、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年龄按申请贷款时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凭《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或《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危旧房改造项目专用)》原件、付款收据等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查完上述资料后为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文本;

  2、贷款银行查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可贷额度和期限、所购住房按揭协议签订情况;

  3、借款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文本,并按要求将提供的材料粘贴在指定的区域中;

  4、借款人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文本带到售房单位加盖担保章,并付清剩余房款后将以上资料送至贷款银行进行审核;

  5、贷款银行将借款人资料审核完毕后送至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批;

  6、管理中心审批贷款合格后,将资料返还给贷款银行;

  7、贷款银行通知经审合格的职工办理公证、抵押手续;

  8、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还款账户;

  9、贷款银行以转账的方式将贷款转入售房单位账户;

  10、借款人于每月14日之前将当月应还本息额度存入还款账户,保证贷款银行能够实施扣款。